(一)注意事項說明
出團說明:1. 成團人數: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0人(含)以上,台灣地區將加派領隊隨行服務。
2. 訂金金額:機位訂金10,000 元/每人
3. 團體機票一經開票後,即無退票價值。 故於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恕無法辦理退票。
◎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旅遊定
型化合約書』為主。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子女、孫子輩家
人或友人同行,方始接受報名,不便之處,尚祈鑑諒。
行程說明:
◎班機依實際需求之航空公司為主。班機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而變動航班時間,造成團體行程前後順序變更,本公司保有調整之權利。
◎此團體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旅客若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不退費。
◎本公司保有因訂房狀況、當地氣候、交通、航班、安全考量、景點公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針對景點、餐食、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下龍灣日出海遊船如遇天災:例如颱風或其它不可抗拒之因素,則改走鴻基島上遊行程(含午餐),且退其差價NTD500/每人,這實屬業者無法控制的天災,本公司僅能按定型化契約第22條協助處理,敬請配合。
◎如於外站參團,並未全程與團體從台灣出發來回之旅客,因不符合台灣保險之規定,未能享有保險理賠之權益,特此告知,敬請自行於出發地投保旅遊平安險。
◎旅遊自費行程之項目及費用由外站導遊提供,各位貴賓可視個人需求自行報名
住宿說明:
◎本行程住宿飯店系列,只能兩人一室,團體無三人房或雙人房加床,若無法安排與其他團員同房時,住宿單人房需補房差,旺季期間團體房有限,恕不得指定單間,敬請知悉。
餐食說明:
◎本行程餐廳將視其公休日調整用餐時間,請依現場實際安排為主,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費用說明:
◎本行程售價為本公司與當地酒店及船公司針對[ 持中華民國護照公民 ] 簽約之優惠價錢,若非前述公民身份之外籍人士旅客參加本行程,需另外加價每人NT:3000,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此行程已投保300萬旅遊責任險+20萬意外醫療。 (二)旅遊護照及簽證資訊
護照資訊:
◎護照簽證自理者,請務必攜帶有效護照(出發日期算起半年有效期)及有效簽證至機場。
◎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 從台灣出發持他國護照返台者,需持有以下附件證明:入關查驗(二擇一): 1.台灣居留證或台灣入境簽證。 /// 2.預定自台灣返回他國之機票。 **越南不接受雙重國籍,只能持1本護照進入越南**
(三)旅遊當地資訊
幣值匯率資訊:
◎越南貨幣(單位為盾,DONG):越盾均為紙幣,無硬幣,面值有200、500、1.000、5.000、10.000、20.000、50.000及100.000等八種單位。
◎參考匯率兌換,一美元約兌20000盾,黑市則約為19000盾,一台幣約兌700盾,請勿任意在街頭兌換錢幣,以免製造困擾。
◎旅行支票在中南半島使用並不普遍且兌換不易,美元現鈔還是最受歡迎,信用卡的支付,除中大型旅館及部分以外人為營業對象的商店外,大多數商店並不接受信用卡,有些商店在顧客以信用卡支付時,尚需加收2%至3% 不等的手續費(旅館並無此舉),故出外消費,若以信用卡支付,最好先瞭解是否會加手續費,否則,還是以現鈔(越盾或美元)支付為宜。
氣候/氣溫(攝氏)資訊:
◎北越四季分明,一般氣候皆與台灣相同。氣溫最高約37度,最低溫約為12度。
◎南越一年二季,每年五月至十月是雨季,十一至四月是乾季;最低氣溫約20度,最高約38度,年均溫27度左右。
◎中越主要降雨集中在9-12月;氣溫最高32度,最低20度左右。
時差資訊:
◎越南比台灣時間慢60分鐘。(例如台灣早上10點鐘,越南當地為早上09點鐘)
電壓資訊:
◎越南目前220V及110V皆有使用,一般插座為圓形,旅客若攜帶電氣用品,需注意其適用性。
電話資訊:
◎『由台灣撥打電話到越南』國際冠碼(002、006、007…等)+越南國碼84+區域碼(去0)+電話號碼(手機要去0)
◎『由國外撥打電話回台灣』通用國際冠碼 00 +台灣國碼886+區域碼(去0)+電話號碼(手機要去0)請注意,若是用手機打回台灣的電話,只需在國碼86之前以﹝+﹞替代該國的國際電話冠碼就可以。
小費資訊:
◎小費:國外旅遊期間,對於司機、導遊、領隊,應給予小費以視鼓勵。(建議司機、導遊、領隊每人每天約新台幣300元)。
◎床頭小費:每間房每晚20,000越盾 / 行李小費:每件行李每次20,000越盾。
◎陸龍灣遊船:每人20,000越盾 / 電瓶車( 30分鐘 )小費:每人20,000越盾。
◎按摩小費:大概行情每人台幣100元整。
◎在東南亞給小費是一種友誼的表示,請以紙鈔為宜。
特別叮嚀:
◎東南亞國家因天氣炎熱,食物鮮度不易保存,為避免腸胃不適不建議團員自行於路邊採購飲食。
◎越南政府公告通知於越南境內旅遊參觀巴亭廣場、胡志明陵寢、主席府 , .胡志明故居 , 一柱廟 , 西湖-鎮國寺 , 文廟等
場合務必注意服裝儀容,勿著無袖衣及短褲、短裙!不便之處,敬請配合。
(四) 出入境注意事項
◎越南出、入境免稅規定:
一、 凡攜帶酒精濃度20度以上飲料1.5公升、酒精濃度20度以下飲料2公升或3公升以上之含酒精飲料、香煙200根,雪茄20根,煙草250公克(未滿18歲者不得攜帶),均應辦理申報。
二、 其他允許攜帶物品享免稅額度:除外匯、寶石另有規定外於越盾500萬元(約值250美元)以內,贈品、禮品於越南盾100萬元(約50美元)以內,得享免稅。
三、 入境旅客攜帶超過上述價值之物品入境,應依據越南政府第HQ/2002-PMD號表格填報,依據各項物品相關稅則繳納稅金。
四、 依據越南中央銀行2011年8月12日發布第15/2011/TT-NHNN號公告稱,持護照出入境越南時所攜帶之外幣現金超過5000美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或越盾現金超過1,500萬越盾者,須向越南海關申報。另依據越南中央銀行2015年12月22日第29/2015/TT-NHNN號公告,越籍及外籍人士持護照出入境者,不得攜帶黃金塊及原料黃金,倘外籍人士攜帶黃金塊、原料黃金入境越南,得在海關辦理存關手續,俟出境時攜回或辦理轉出國外之手續,並負擔相關費用。持護照出入境之越籍及外籍人士攜帶黃金飾品達300公克以上,須向海關申報。
(詳情規範請上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方網站詳閱 https://www.taiwanembassy.org/vn/post/16640.html)
◎海關對旅客攜入與攜出之錢幣、物品均詳細核對,尤貴重物品如無法交待去處,則需課稅(特別注意:古董嚴禁輸出),電腦筆電等用品。請放在隨身行李以備檢查,切勿放在托運行李中。
◎台灣出、入境免稅規定:
免稅額度攜帶香煙(200支)外;外幣及貴重物品均須詳實申報,旅客攜帶現金新臺幣超過10萬元或外幣出境超過等值美幣10,000元者或等值之其他外幣,須向台灣海關申報,超過此範圍者未申報或未如實申報者,將會被海關課重稅或沒收。
(詳情規範請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官方網站詳閱 https://www.taoyuan-airport.com/chinese/passenger)
◎行李:以一大件不超過23公斤及每件手提行李每件最多不得超過10公斤(包含一件手提行李與一件隨身物品)。
(五)個資保護
◎當貴賓參加本公司旅遊行程時,我們將必須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以利旅遊業務之辦理、或與旅客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本公司就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參加旅遊行程之所在國家以及台灣地區;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明白告知服務您參加行程所需之使用者。除非法律允許無須事先通知之外,本公司不會蒐集或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其他無關的用途上。
◎本公司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完整儲存於我們的資料儲存系統中,並以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之接觸。本公司的人員均接受過完整之資訊保密教育,充分瞭解用戶資料之保密為基本責任,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受相關法律及公司內部規定之處分。
◎為提供完善的旅遊服務,本公司將可能運用到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並可能傳遞您對本公司有興趣的各種商品資訊、專案活動、其他商品服務以及相關資訊。若不願收到此類資料,請於提供個人資料時直接告知,或隨時可以選擇日後不要再收到任何相關資料。
◎本公司將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
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謝謝您的合作!